宁嫖宿幼女,不偷窥少妇

http://www.21pinglun.com. 2010-09-07 04:18:15…思想国评论 发表于思想国评论 中国往事 | 圆桌栏目

转一篇短评,谈的是习水强奸幼女案(官方雅称嫖宿幼女)。作者为“安徽查俊”,本文原载《扬子晚报》,原题为《”偷窥女邻居”比”嫖宿幼女”还严重?》。两地官府断案之荒唐,算是树了“宁嫖宿幼女,不偷窥少妇”之新风。

——思想国·21世纪评论(www.21pinglun.com

 

家住成都新都区的李某暗恋邻居刘某。他趁刘某丈夫不在,潜入刘某家院落内,然后爬上一棵树窥探刘某在家的一举一动。李某在树上艰难度过4个多小时后,意外遇到闪电雷雨。刘某察觉到李某的行为并报警。近日,新都法院以强奸罪,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年,并处缓刑1年。

李某“偷窥女邻居”被判刑,这有点黑色幽默。因为他的遭遇与贵州习水侵害幼女的官员们相比,他确实“比窦娥还冤”。

不妨比较一下两起案件:成都的李某只是爬到树上偷窥女子,习水的几位官员却是实打实地性侵犯女孩;李某偷窥的是成年人,习水官员糟蹋的可是幼女……然而,审判结果却大相径庭,李某有“实施犯罪的意图”强奸罪成立;习水这些官员犯罪事实确凿,却只被定为“嫖宿幼女”。人们不禁要问:偷窥女邻居都是“强奸罪”了?对未成年人性侵犯怎么才算“嫖宿”呢?试想,如果事情反过来,没有官员身份的李某侵犯了那几位幼女,没准就是强奸罪的最高刑期无期或者死刑;倘若是习水这几位官员偷窥了女子,可能当地法院都懒得去管,在派出所做个笔录,顶多属于“生活作风问题”,教育教育就没事了。同一部刑法,差别咋就这么大呢?

毫无疑问,选择性执法与选择性判案,均会损害法律的公正性。从“偷窥女邻居”与“嫖宿幼女”的审理结果来看,这种缺陷依然是国家法治进程的拦路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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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 条评论

  • 思想国网友leiwei929, 2009.04.19 12:43 说:

    中国法律的弹性太大,正解反解都成立。上限下限相差悬殊。刑不上大夫,礼不下庶民的封建统治思想作祟。革命尚未成功,同志还须努力!

    • 思想国网友牛鼻老道, 2009.04.19 16:27 说:

      这是对法制社会绝妙的讽刺,哈哈,悲夫!

      • 思想国网友如花寂寞, 2009.04.20 00:26 说:

        在南周上看到有关此案的报道,录与下:

        谁把习水受害幼女变成了“妓女”
        《扬子晚报》,4月10日,作者:椿桦
        贵州习水县公职人员嫖宿幼女案8日开审,数百群众庭外聚集,现场一度失控。北京市律师协会刑诉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青松表示,想要判定此案的罪名究竟定为奸淫幼女,还是嫖宿幼女罪,关键要看是否存在性交易。如果不存在交易、受害者不满14岁且被人强迫,就应该定为奸淫幼女罪。
        的确有些费解,(原文摘编)如果那些受害的中小学生是被“嫖宿”的,那么她们岂不是又多了一个身份——妓女?
        检方解释说:以嫖宿幼女罪起诉,因为该罪名的量刑起点是5年,相对于强奸罪的量刑起点3年更高。但检方的解释有种避重就轻的味道。嫖宿幼女罪的量刑起点的确高于强奸罪,但前者量刑的终点却远低于后者。鉴于本案犯罪情节“丧尽天良”,贵州省各级领导先后批示严惩罪犯,量刑要“顶格处理”。但如果按嫖宿幼女罪量刑,顶格处理也不超过15年刑期。而法律规定的强奸罪,最高量刑可以达到无期徒刑甚至死刑。
        这些中小学生是被中间人以“打毒针、拍裸照、殴打”等威胁手段被迫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。难道事后给钱就能改变犯罪属性?如果最终按嫖宿幼女罪论处,便意味着被奸淫的幼女是在卖淫,意味着在法律上认可幼女具有卖淫主观意愿与行为能力。这不符合刑法对幼女的特殊保护原则——刑法认为,不满14周岁的幼女不具有性理解、同意的能力。这正是刑法规定无论幼女是否同意,奸淫幼女均按强奸罪论处的基础。
        但由于现行刑法对“嫖宿幼女”的规定存在弹性空间,司法机关如此认定也并非说不过去。但正是由于该条款的弹性,更是因为它默认了“幼女卖淫”这一与法律精神自相矛盾的事实,去年“两会”上就有政协委员建议删除刑法中的该条款。
        【南方周末】本文网址:http://www.infzm.com/content/27048

        • 思想国网友, 2009.04.20 19:42 说:

          有个农民嫖妓被抓, 写了深刻的检讨:

          主要是放松了学习, 把自己混同与党员干部, 完全忘记了自己是一个群众, 以为可以和领导一样想干什么就干什么。

          • 思想国网友够幽默, 2009.04.27 16:16 说:

            把这两件事联系起来够有想象力, 不过如此荒唐的事可能就要被叫停了

            • 思想国网友jametong, 2009.05.18 11:07 说:

              问下楼上, 什么叫被叫停, 谁来叫停, 这次叫停, 下次是否还会叫开?

              • 思想国网友这次叫停, 2009.08.23 10:12 说:

                毫无疑问,选择性执法与选择性判案,均会损害法律的公正性。有些人有钱了,思想就变的垃圾哦。对法制社会绝妙的讽刺

                • 思想国网友BJ, 2009.09.01 01:45 说:

                  法制道路漫漫,需大家一起努力啊

                  • 思想国网友wavelsb, 2010.01.10 00:07 说:

                    嫖宿幼女罪行为确实同时构成强奸罪和嫖宿幼女罪

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思想国网友keepflying, 2010.05.12 22:38 说:

                      这两案对比确实有戏剧性

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思想国网友雨润, 2010.07.08 00:42 说: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应该强烈建议让今日说法好好报道一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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